2024年09月14日
报名日期:9月14日-9月24日报名
招考人数:140
招考地区:成都
为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精准引进符合成都高新区教育事业发展的急需紧缺人才,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规定及成都市2024年“蓉漂人才荟”招聘工作相关要求,结合区域实际,成都高新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0名教师。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管理。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报名、资格初审、考核、体检和考察、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2025年部属师范院校优秀应届毕业公费师范生,且于2025年1月1日—2025年7月31日期间取得相应学历及学位证书。
2.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毕业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且取得相应学历及学位证书;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毕业的且经认证获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
不含定向生、委培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公费师范生具有本科学历,其余人员应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3.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全部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4.取得符合所报岗位学科、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5.语文招聘岗位普通话要求二甲及以上,其他岗位二乙及以上;
6.1995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1989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的;
9.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 2025年8月1日及之后未毕业仍在读的高校毕业生或国(境)外留学人员;
7.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
8.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岗位、名额及专业要求
招聘岗位详见《2024年成都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教师岗位明细表》。如有岗位无人报考或无合格拟聘人员,则该岗位名额可调剂使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与线下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报名,请勿重复报名。
1.线下报名。
(1)报名材料:
《成都高新区招聘教师登记表》一式2份(须电脑填写并打印),《成都高新区招聘教师登记表》在招聘公告附件中下载;
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2024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毕业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1份;
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留学人员提供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1份,以上材料需记载明确毕业院校、学历学位层次及毕业时间。
(2)报名时间和地点:
北京场次:2024年9月22日09:00—12:00现场投递简历,地址为:北京师范大学海淀校区英东学术会堂(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
西安场次:2024年9月27日09:00—15:00现场投递简历,地址为: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上林体育馆东广场(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郭杜镇西长安街620号)。
若后续有其余场次安排将在相关高校就业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公告通知,因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公告通知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2.线上报名。
时间:2024年9月14日09:00—9月24日08:00。
报名网站为:
https://xyz.51job.com/External/Apply.aspx?CtmID=8029062,也可在报名时间内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考核
同一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参加考核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开考比例可放宽至2:1,若仍然达不到2:1比例的岗位,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由招聘单位对其报考条件相同、相近的岗位合并的方式组织面试。
线下报名的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时同步对其个人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线上报名的应聘人员面试考核工作视线下招聘情况择期开展。
1.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与招聘岗位的匹配程度、综合素质、仪表仪态、行为举止等,满分为100分。面试共分为三个环节,分别为初评、任教能力测试、综合答辩。其中,初评采取简历呈现加自我展示的方式进行,任教能力测试采取讲课展示的方式进行,综合答辩采取线下面试加线上测评的方式进行。
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2.初评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进入任教能力测试,任教能力测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进入综合答辩,综合答辩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进入签约环节。
3.总成绩=初评成绩´30%+任教能力测试成绩´30%+综合答辩成绩´40%。
综合答辩成绩高于80分者,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后续环节人员名单。
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考核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不影响开考。
五、签约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签约人员名单,签订就业协议,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如总成绩相同,以综合答辩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则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空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2次。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进入考察人员因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2次。
(三)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成都高新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cdht.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聘用及试用期
(一)考核、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
(二)新聘用人员的管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的规定执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内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八、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平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
九、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028—86057845、61511887
技术咨询电话:18884722069
纪律监督电话:028—82829317
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2:00、13:00—17:00
附件1:2024年成都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教师岗位明细表
附件2:成都高新区招聘教师登记表
成都高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2024年9月13日
来源:https://www.cdht.gov.cn/cdht/c139819/2024-09/13/content_32eedfd794ef4109ad03843dea371ea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