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强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凸显公益性岗位“托底线、救急难、临时性”属性,按照“按需设岗、人岗相适、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原则,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17号)及《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宾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5〕2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7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15家用人单位拟招聘人员共75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要求详见附件《江安县2025年第二季度第二次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岗位表》。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已进行了失业登记,并被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有效就业困难人员。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敬业,服从管理;2.必须符合《江安县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要求;4.正在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一)报名时间:2025年4月7日—2025年4月11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二)报名地点:江安县江安镇市民中心1楼30号、31号窗口(南屏大道7号)。4.岗位有学历等要求还需提供学历原件和复印件1份;5.提供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1份。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对申请人员的基本情况及其他信息进行核查,在资格审查的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且每人只能申请一个岗位。城镇公益性岗位待遇不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个人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请仔细阅读公告、岗位表,严格按照要求报名,过期不予受理,同时请保持电话畅通,近期将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江安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负责解释。附件:江安县2025年第二季度第二次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岗位(点击下载)
江安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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