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个人素质: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工作能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工作经历:招考职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bi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
身体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学历: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其他:具备拟录用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其中专业需求方面的问题参考专业类别。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在职公务员
4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7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第一类:自报到之日算起: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 目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 人员。
第二类:自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
第三类:自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
第四类: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
第五类:自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
招考职位要求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人员须是我省大学生村干部或我省招募的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招考职位要求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报考人员须是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例如:2015年省考于10月15日起报名。起报名,年龄计算为:
1.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5日至1996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
2.40周岁以下,40周岁以下:1973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概念 | 标准表述 | |
本科 | 学历 | 本科 |
学位 | 学士 | |
硕士 | 学历 | 研究生 |
学位 | 硕士 | |
博士 | 学历 | 研究生 |
学位 | 博士 |
注:(1)国民教育学历,指四川省承认的学历。包括初等教育(小学)、中等教育(初、高中)及高等教育(大学)学历。目前我国的国民教育高等教育学历分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四个层次。
(2)本科学历可以报考学历要求为;本科;本科及以上;专科及以上;的职位。
社会在职人员应以其已经获得的zui高学历进行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zui高学历进行报考。
(4)在读研究生不可以报考四川省公务员,应届毕业研究生可以报考。若被保研,进面试调档案的时候需要放弃保研。
(5)招录机关对于第二学位的审核是不一样的,有的单位允许报考,有的单位不允许报考,请务必咨询招录机关。
定义:四川省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注意:
(1)四川省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公务员。
(3)针对应届生可报考的职位,择业期内的应届毕业生不可以报考某些职位,具体情况参见职位表和招录单位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