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9月10日
报名日期:9月18日-9月20日报名
招考人数:4
招考地区:广汉
中共广汉市委党校是中共广汉市委直属事业单位,是市委、 市政府负责培训轮训党政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统一战线人才, 并从事理论研究和决策咨政的重要部门。根据工作需要,2024 年拟公开考核招聘事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 兼备的标准,注重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养、教学能力 和科研能力。
二、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考核聘用 4 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内岗位),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具体岗位条件见《中共广汉市委党校公开考 核招聘岗位表》(附件 1)。
三、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 2024 年 7 月 31 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 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 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完全符合下列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 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 放弃,责任自负。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 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 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 行)》及后续标准,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资格,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 证应与招聘岗位的“学历”和“学位”要求相符,海外留学回国人员 需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
4.以本科学历、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党校序列中级职称(讲师) 为条件的报考者年龄在 35 周岁及以下( 1988 年 9 月 20 日以后 出生); 以博士研究生和或党校系列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 为条件的报考者年龄在 40 周岁及以下( 1983 年 9 月 20 日以后 出生)。
5.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
1 号)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7.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未经单位同意的。
8.自考察之日起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 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 序认定为失信人员的。
9.在人事考试中违纪处于禁考期的。
10.按照有关规定,定向招录(聘)人员未满服务年限或未 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 期限的工作人员。
11.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五、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须知: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 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
2.报名时间:2024 年 9 月 18 日至 2024 年 9 月 20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2:30―5:00。
3.报名地点:广汉市委党校 1 楼大厅(广汉市浦东路文化体 育中心内)
4.报名方式:本次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5.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者须持以下证件材料由本人参加报名。
( 1 )《广汉市事业单位考核聘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1 份(附件 3 )
(2 )《广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承诺书》 1 份(附件 4)
(3)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合并在一页)。
(4) 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含学信网 下载的学籍证明,其中应届考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考 生提交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港澳学习、国外留 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 材料原件;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 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 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同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 条件合格)。应届考生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 业资格条件, 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 历、专业名称和毕业时间为准。
(5 )党员证明材料(现党支部开具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证明)。
(6)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主 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其他注意事项:结合中共广汉市委党校实际,笔试开考比例 (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 3 : 1。达不到 1:3 比 例的,经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
按照笔试考试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 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 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核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考试总成绩 =笔试总成绩×30%+面试总成绩×70%。
1.笔试。由中共广汉市委党校组织笔试,对考生综合能力进 行测试,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时间为 120 分钟,笔 试卷面满分 100 分,合格分数线 60 分,不指定参考教材。按参 加笔试人数与招聘名额 5:1,将达到笔试合格线考生按笔试成绩 从高到低排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笔试人数不足 5:1,则笔 试成绩合格考生全部进入面试;与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 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未达到笔试合格线的考生不 能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情况将在广汉市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guanghan.gov.cn/ )进行公布。
2.面试。由中共广汉市委党校组织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合格分数线为 70 分。主要采用专业试讲的方式,报考人员 在规定试讲题目和试讲时间内进行试讲;试讲结束后,由考评小 组提问,考生现场回答。通过面试检验考生的职业能力、专业技 术和业务知识水平。
(四)成绩公布
考试结束后,按参加面试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
名。所有面试考生的最终考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广汉 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ghan.gov.cn/ )进行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按照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根据考生人数与招聘名额 1: 1 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考察或体检中产生的缺额, 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1.体检。体检由中共广汉市委党校组织,参加体检人员持本人 有效身份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按要求统一到三级甲等及以上综 合性医院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及其后续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 理。正检无法一次性全检的,所缺项目仅可进行一次补检。正检、 补检未能一次性合格的,非当日当天复检存疑项目仅可进行一次 复检,是否合格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安排另行通知。未按时参 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所产生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顺 序可递补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最多递补两次)。体检合格方可 进入后续环节。
2.考察。由中共广汉市委党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 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进行,主要考察拟聘对 象的思想政治素质、法纪观念、道德品质、工作态度、专业能力、 工作实绩以及是否符合回避规定等。
(六)公示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广汉市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guanghan.gov.cn/ )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 个工 作日,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
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 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 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 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 照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依次等额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中共广汉市委党校按程序报送广 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审核通过后,通知拟聘用 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 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六、纪律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 社部 35 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考核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 部门的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
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 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严肃招考纪律
督促诚信报考,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 公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 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服务期限
本次直接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人员,应自本人与单位签订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招聘单位服务期限(含试用期) 不低于五年,服从组织安排。
监督电话:广汉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检查组 0838-5354991; 咨询电话:中共广汉市委党校 0838-6088506、0838-6088501; (以上电话咨询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1:30,下午 2:30—5:00。)
附件:1.中共广汉市委党校公开考核招聘岗位表
2.考核测试时间及地点安排表
3.广汉市事业单位考核聘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4.广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承诺书
中共广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广 汉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中 共 广 汉 市 委 党 校 2024 年 9 月 9 日
附件 4
广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报考承诺书
广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人,公民身份号码为,自愿报名参加中共广汉市委党校公 开考核招聘考试,在报考过程中我将自觉遵守相关规定,现郑重 承诺:
1.本人已仔细阅读《中共广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广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广汉市委党校关于 2024 年 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理解其内容,符合报 考条件,知晓招聘程序及相关要求,提供的个人信息、证明资料、
证件等真实、准确,并能自觉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各项规定, 诚实守信,严守纪律,认真履行报考人员的义务。
2.若本人最终考取,将在资格终审时解除原有劳动人事关 系,并向考取单位提交与原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材料的原件、 复印件各 1 份。
3.本人现与任何单位均无劳动人事关系。
上述承诺若有达不到或不属实的,均作取消本人公开招聘资 格处理。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要求:第2、3 点根据本人实际就业情况,在对应的□内划“√”确认(二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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