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07日
报名日期:11月14日-11月14日报名
招考人数:1
招考地区:绵阳
根据中央编办、国家卫健委、教育部等5部门《关于继续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的通知》(中编办发〔2024〕50号)和《关于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川卫基卫函〔2024〕25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绵阳市涪城区2024年专项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1名,具体岗位详见《绵阳市涪城区2024年专项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2024届医学专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含按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并完全符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包括: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察合格后2年内的;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4年培训合格的)。
(二)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自愿从事乡村医疗相关工作。
3.符合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4.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2.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聘到相关岗位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4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免交报名费)。
3.报名地点: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绵阳市涪城区泗水巷48号院内涪城区人社局办公大楼315室)。
(二)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1.《绵阳市涪城区2024年专项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报名表》(双面打印,以下简称《报名表》)一份(见附件2);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符合有关政策规定,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的相关证明及本人承诺书。
报考者填写《报名表》时,所填专业必须与本人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完全一致。报考者填写《报名表》后应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
报考者提供的有效报名资料,应与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相符,报名材料显示必须清晰、完整。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领取《考试通知书》。
提示: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与报考职位要求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招聘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和地点以《考试通知书》通知为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笔试和面试在同一天完成,先笔试、后面试,笔试结束立即进行面试。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考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当天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要求或未按规定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1.笔试。本次专项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不设开考比例。笔试时间限时6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范围主要为基础医学方面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考试总成绩及体检相关事项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予以公布,请报考者及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五)体检
1.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考官成绩高低排序;以上成绩都相同的,再次组织加试进行筛选。
2.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3.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绵阳市涪城区卫生健康局共同研究确定。如需递补,按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递补。
5.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六)综合考察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综合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综合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综合考察等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绵阳市涪城区卫生健康局共同研究确定。如需递补,按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综合考察。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八)聘用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九)聘期考核
本次专项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年度考核由服务单位组织。服务期满后,由绵阳市涪城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期满考核并出具考核结果证明。
四、聘用管理
(一)本次专项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由镇中心卫生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派至具体村卫生室服务。
(二)此次公开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
(三)本次专项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村卫生站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
(四)本次专项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入职后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如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则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有关招聘体检、综合考察、公示等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绵阳人事考试网上的相关公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六、招聘工作纪律
1.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七、此次专项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有关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绵阳市涪城区卫生健康局和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绵阳市涪城区卫生健康局:0816-2213704
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6-2263419
监督举报电话:
绵阳市涪城区纪委监委驻区卫健局纪检监察组:13778031108
绵阳市涪城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13350009950
附件:1.绵阳市涪城区2024年专项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绵阳市涪城区2024年专项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报名表(点击下载)
2024年11月6日
附件1
绵阳市涪城区2024年专项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序号 | 主管单位 | 招聘单位 | 工作地点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资格条件 | 咨询电话 |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其他 | ||||||
1 | 绵阳市涪城区卫生健康局 | 绵阳市涪城区吴家中心卫生院 | 绵阳市涪城区吴家镇三清观村卫生站 | 乡村医生 | 专业技术 | 1 | 1988年11月14日及以后出生 |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 | 专科:6201临床医学类 | 2024届医学专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含按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包括: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察合格后2年内的;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4年培训合格的)。符合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要求。 | 0816-2213704 |
来源:http://www.myrsks.com.cn/newsDetail/117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