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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龙马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公告

2024年11月08日 来源:有墨公考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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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日期:11月14日-11月15日报名

招考人数:3

招考地区:泸州


因工作需要,泸州市龙马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招聘事项进行公告。

一、招聘职位及职数

职位

人数

协助执法人员

8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坚定拥护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

2.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健康的心理素质;

3.勇于担当,勤奋敬业,作风严谨,有较强的规矩意识和执行力;

4.具备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二)职位要求

学历要求:

    协助执法人员:大学及以上学历,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3日至2006年11月13日期间出生)。

岗位要求:

1.主要从事户外执法工作且经常性参加夜间工作任务,从事搬、抬等体力工作;

2.思想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身体素质好;

3.工作积极认真,责任心强,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4.退伍军人、警校毕业或有相关执法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验,取得建设工程、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安全工程等序列职称的优先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

3.曾被党纪、政务处分的,或者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得报考。

4.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流程

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综合考察→政审(含入职资料及档案审查、背景调查等)→体检→录用→试用期(2个月)→转正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龙马潭区春雨路240号(老法院)二楼2-1室

(四)所需资料:

1.《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应聘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书及工作业绩材料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应聘者需提供本人1寸证件照2张。

(五)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能进入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资格审查主要围绕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进行。报考者携带本公告报名时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因考生个人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以委托别人参加资格审查,但需提交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岗位调整

岗位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七)相关说明:《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收取原件,其他材料均要交验原件收取复印件(考生所交资料不予退回,请备份留存)。单位对所有应聘者信息予以保密。

五、笔试面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满分各100分。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占50%,面试成绩占50%。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包括行政执法知识、公文写作。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所有科目均不指定专门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时间及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3.考生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无效)参加考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4.笔试成绩将在川南人才网或四川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布。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的名单。按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拟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3.面试的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未入围人员不再通知。

4.面试成绩将在川南人才网或四川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布。

六、考察

1.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2.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七、体检

1.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由泸州市凯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组织。

2.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3.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4.体检的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八、录用

1.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川南人才网或四川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服从泸州市龙马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统一安排。

九、待遇

薪资待遇等严格按照龙马潭区编外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十、相关事宜

(一)报名截止后,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电话通知参加笔试,未入围人员不另行通知。

(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是否递补。在录用人员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招聘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三)应聘者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单位有权取消其报名和录用资格,造成后果由本人自行负责。

(四)应聘人员需保持通讯畅通,若通讯方式变更,应主动告知,如因应聘者本人通讯问题导致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后果由本人自行负责。

(五)确定聘用后,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人员一经聘用,不得同时在外兼职,否则予以辞退。

(七)聘用人员经聘用后不服从安排、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认为不能胜任工作任务的,予以解聘。

(八)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泸州市龙马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对招聘过程实施全程监督,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对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人员,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本公告及公告未尽事宜由泸州市龙马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0—2708952

 

 

 

                泸州市龙马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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