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甘孜州委办公室 甘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地方专业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甘委办发电(2021)40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九龙县范围内招聘编制外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坚持就地就近招聘原则。优先面向九龙县籍人员招聘,若九龙县籍人员的名额无法满足需求,可招聘县外符合条件的人员。(二)坚持公平公开择优原则进行招聘。在招聘工作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聘用。(三)优先聘用适龄退伍军人、原森林消防专业扑火队队员。从事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抗震救灾、维稳处突等多实种救援工作。(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四)报考时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男性;(五)身体健康,身高不低于1.62米,所有拟聘用人员裸眼视力不低于4.6;(一)报名方式:2025年2月21日至28日符合条件的可在电话里预报;(二)报到地点:2025年3月2日,九龙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江友发 13990479462,阿石尔古 15884058128;(四)报到时需提供的资料: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中国农业银行卡、个人征信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四)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一)九龙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与编制外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编制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组织考核,合格后正式招录,购买五险一金,试用期间违反相关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内由综合应急救援大队负责管理。双方的权利、义务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三)续聘原则:聘用人员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续聘。(一)工资报酬:综合应急救援队员工资待遇参照同类地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政策执行,原则上不低于同级别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工资标准(不含绩效)每月4374元。参照本地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政策增资调标,每年目标奖4000元(只有在大队干满一年并在次年续聘的队员方可享受此待遇),每月生活补贴700元/人/月,扑火补助标准为300元/人/天。每年调休60天,1至6月不准休假。(二)五险一金:所聘用的综合应急救援队员按规定购买城镇职工五险一金(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缴纳,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个人缴纳部分由县应急局从个人工资中扣缴。同时为综合应急救援队员购买保险额不低于100万元/人/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三)其他:综合应急救援队员在聘用期间工作表现突出,在森林草原扑火、抗洪抢险、维稳处突等多实种救援有特殊贡献并长期在职人员选评上报先进个人,并给一定的奖励。
九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九龙县应急管理局
九龙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
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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